一种基坑抗变形系统的制作方法

专利2022-05-10  100



1.本实用新型涉及建筑施工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基坑抗变形系统。


背景技术:

2.为了保证地下结构施工及基坑周边环境的安全,需要对基坑的侧壁进行支撑、加固等保护措施,以防止基坑周围的砂石对基坑形成压力而导致基坑受到破坏。
3.现有的基坑加固措施一般采用组合式加固措施,即采用混凝土浇筑腰梁和冠梁,再分别对腰梁和冠梁采用桁架和张弦梁组合的方式对基坑四周起到支护的作用。但是在使用张弦梁的结构时,其多跟腹杆通过中间拉杆的斜拉作用垂直分布并支撑在腰梁或冠梁之上,这种结构使得腹杆的稳定性不佳,与腰梁或冠梁之间容易发生倾斜,从而导致腹杆对腰梁或冠梁的支撑不足,同时,腹杆之间具有较大的间隙,从而腹杆之间的间隙部位不能对基坑支撑,基坑可能发生局部受力损坏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4.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出一种基坑抗变形系统,以解决现有的基坑抗变形系统中的腹杆易发生倾斜,且腹杆之间的间隙对基坑无支撑的问题。
5.一种基坑抗变形系统,包括混凝土梁和桁架支撑系统,还包括张弦梁系统,所述张弦梁系统包括若干的腹杆组和若干的拉杆,若干的所述腹杆组均布于所述混凝土梁上,所述拉杆的两端分别铰接在相邻的所述腹杆组的端部;所述腹杆组包括直腹杆和位于所述直腹杆两侧的左斜腹杆和右斜腹杆,所述直腹杆分别与所述左斜腹杆和所述右斜腹杆的端部铰接于同一处,所述直腹杆、所述左斜腹杆和所述右斜腹杆的底部分别固定于所述混凝土梁。
6.根据本实用新型提出的基坑抗变形系统,张弦梁系统包括腹杆组和拉杆,腹杆组由直腹杆和位于所述直腹杆两侧的左斜腹杆和右斜腹杆组成,在安装时,直腹杆两侧的左斜腹杆和右斜腹杆分别固定在混凝土梁上,左斜腹杆和右斜腹杆构成支撑所述直腹杆的三角形固定结构,从而有效的防止直腹杆发生倾斜;同时在两个相邻的直腹杆之间还同时固定有左斜腹杆和右斜腹杆,使得腹杆之间的间隙由左斜腹杆和右斜腹杆顶住混凝土梁,有效的提高了基坑的支护能力,防止基坑发生局部受力损坏的现象。
7.另外,根据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基坑抗变形系统,还可以具有如下附加的技术特征:
8.进一步地,所述混凝土梁配合所述左斜腹杆和所述右斜腹杆的位置设置有浇注块,所述左斜腹杆和所述右斜腹杆分别垂直固定在所述浇注块上。
9.进一步地,所述直腹杆、所述左斜腹杆与所述右斜腹杆的端部均为u型结构,所述右斜腹杆铰接在所述直腹杆的端部内侧,所述左斜腹杆铰接在所述右斜腹杆的端部内侧,所述拉杆铰接在所述左斜腹杆的端部内侧。
10.进一步地,所述直腹杆、所述左斜腹杆与所述右斜腹杆的端部分别通过螺栓可拆卸的固定在所述直腹杆、所述左斜腹杆与所述右斜腹杆的主体上。
11.进一步地,所述直腹杆、所述左斜腹杆与所述右斜腹杆上分别设有主动预应力调节装置。
12.进一步地,所述张弦梁系统对称的设置在所述桁架支撑系统两侧的混凝土上。
13.进一步地,所述左斜腹杆与所述右斜腹杆的直径小于所述直腹杆的直径。
14.进一步地,所述左斜腹杆与所述右斜腹杆相互对称的铰接在所述直腹杆的两侧。
15.本实用新型的附加方面和优点将在下面的描述中部分给出,部分将从下面的描述中变得明显,或通过本实用新型的实践了解到。
附图说明
16.本实用新型的上述和/或附加的方面和优点从结合下面附图对实施例的描述中将变得明显和容易理解,其中:
17.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的基坑抗变形系统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18.图2为张弦梁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19.图3为图2的局部放大示意图;
20.图4为腹杆组与拉杆的铰接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21.为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特征和优点能够更加明显易懂,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做详细的说明。附图中给出了本实用新型的若干实施例。但是,本实用新型可以以许多不同的形式来实现,并不限于本文所描述的实施例。相反地,提供这些实施例的目的是使对本实用新型的公开内容更加透彻全面。
22.需要说明的是,当元件被称为“固设于”另一个元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个元件上或者也可以存在居中的元件。当一个元件被认为是“连接”另一个元件,它可以是直接连接到另一个元件或者可能同时存在居中元件。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垂直的”、“水平的”、“左”、“右”、“上”、“下”以及类似的表述只是为了说明的目的,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23.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固定”等术语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及/或”包括一个或多个相关的所列项目的任意的和所有的组合。
24.如图1至图4所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提出的基坑抗变形系统,包括混凝土梁10和桁架支撑系统20,所述混凝土梁10浇筑在基坑的内表面,桁架支撑系统20横跨基坑并作用在两侧的混凝土梁10上。
25.所述基坑抗变形系统还包括张弦梁系统30,所述张弦梁系统30包括若干的腹杆组31和若干的拉杆32,若干的所述腹杆组31均布于所述混凝土梁10上,所述拉杆32的两端分别铰接在相邻的所述腹杆组31的端部,其中,在两端的拉杆32,其一端铰接在所述腹杆组31上,另一端固定并作用在混凝土梁10上,从而拉杆32与腹杆组31形成类似桥梁的斜拉结构,
使得拉杆32拉直对腹杆组31作用力,腹杆组31进而作用在混凝土梁10上以对基坑起到支护作用。
26.所述腹杆组31包括直腹杆311和位于所述直腹杆311两侧的左斜腹杆312和右斜腹杆313,所述直腹杆311分别与所述左斜腹杆312和所述右斜腹杆313的端部铰接于同一处,所述直腹杆311、所述左斜腹杆312和所述右斜腹杆313的底部分别固定于所述混凝土梁10;从而拉杆32对腹杆组31作用的力由直腹杆311、左斜腹杆312和右斜腹杆313分摊,使得直腹杆311之间的间隙还存在左斜腹杆312和右斜腹杆313对混凝土梁10作用力,从而有效的提高了基坑的支护能力,防止基坑发生局部受力损坏的现象。
27.具体的,所述混凝土梁10配合所述左斜腹杆312和所述右斜腹杆313的位置设置有浇注块,所述左斜腹杆312和所述右斜腹杆313分别垂直固定在所述浇注块上。所述浇注块即为通过水泥浇筑成的指定形状结构,在混凝土梁10上设置浇注块,使得左斜腹杆312和右斜腹杆313分别垂直固定在浇注块上,从而左斜腹杆312和右斜腹杆313对浇注块为垂直作用力,避免左斜腹杆312和右斜腹杆313直接倾斜固定在混凝土梁10上而导致力倾斜作用在混凝土梁10上。
28.请着重参阅图4,具体的,所述直腹杆311、所述左斜腹杆312与所述右斜腹杆313的端部均为u型结构,所述右斜腹杆313铰接在所述直腹杆311的端部内侧,所述左斜腹杆312铰接在所述右斜腹杆313的端部内侧,所述拉杆32铰接在所述左斜腹杆312的端部内侧。即所述直腹杆311的端部的u型结构最大,所述右斜腹杆313的端部的u型结构略小,从而所述右斜腹杆313的端部的u型结构被所述直腹杆311的端部的u型结构包含在内侧,同理所述左斜腹杆312的端部的u型结构包含在所述右斜腹杆313端部的u型结构内侧,从而构成腹杆组31,最后在所述左斜腹杆312的端部的u型结构的内侧包含所述拉杆32的一端。
29.具体的,所述直腹杆311、所述左斜腹杆312与所述右斜腹杆313的端部分别通过螺栓可拆卸的固定在所述直腹杆311、所述左斜腹杆312与所述右斜腹杆313的主体上。将端部与主体设为可拆卸的结构,从而在安装时,可先将主体部分固定在混凝土梁10上,再通过螺栓固定端部,方便了安装过程。
30.具体的,所述直腹杆311、所述左斜腹杆312与所述右斜腹杆313上分别设有主动预应力调节装置,通过利用所述主动预应力调节装置,可对所述直腹杆311、所述左斜腹杆312与所述右斜腹杆313进行调节应力,所述主动预应力调节装置可采用千斤顶。
31.具体的,所述张弦梁系统30对称的设置在所述桁架支撑系统20两侧的混凝土上,从而对所述桁架支撑系统20两侧的基坑分别进行支撑。所述左斜腹杆312与所述右斜腹杆313的直径小于所述直腹杆311的直径,由于所述左斜腹杆312与所述右斜腹杆313主要起稳定直腹杆311和分摊力的作用,故所述左斜腹杆312与所述右斜腹杆313的直径可设计为小于直腹杆311的直径,以减少材料。同时,所述左斜腹杆312与所述右斜腹杆313相互对称的铰接在所述直腹杆311的两侧,使得所述左斜腹杆312与所述右斜腹杆313对所述直腹杆311的作用力保持一致。
32.使用时,腹杆组31由直腹杆311和位于所述直腹杆311两侧的左斜腹杆312和右斜腹杆313组成,在安装时,直腹杆311两侧的左斜腹杆312和右斜腹杆313分别固定在混凝土梁10上,左斜腹杆312和右斜腹杆313构成支撑所述直腹杆311的三角形固定结构,从而有效的防止直腹杆311发生倾斜;同时在两个相邻的直腹杆311之间还同时固定有左斜腹杆312
和右斜腹杆313,使得腹杆之间的间隙由左斜腹杆312和右斜腹杆313顶住混凝土梁10,有效的提高了基坑的支护能力,防止基坑发生局部受力损坏的现象。
33.在本说明书的描述中,参考术语“一个实施例”、“一些实施例”、“示例”、“具体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结合该实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包含于本实用新型的至少一个实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说明书中,对上述术语的示意性表述不一定指的是相同的实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可以在任何的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适的方式结合。
34.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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