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一种发光装置。
背景技术:
1、在专利文献1中公开了一种发光装置,其具备:发光元件;基板,具有配置发光元件的顶面和设置至比该顶面高的位置的侧壁;以及透光性密封部件,与侧壁的顶面接合。此外,在专利文献1的发光装置中,在侧壁的顶面形成有识别标记。
2、专利文献1:日本特开2017-11257
技术实现思路
1、<本发明要解决的问题>
2、在基板的侧壁的顶面接合有透光性部件的发光装置中,存在用于使识别标记易于识别的改进空间。
3、<用于解决问题的方法>
4、实施方式所公开的发光装置,包括:
5、发光元件;
6、基体,俯视时外形为矩形,具有:第一面,所述发光元件配置在所述第一面上;第二面,为所述第一面的相反侧的面;侧壁,形成俯视时包围所述第一面的边框;和所述侧壁的顶面;
7、透光性部件,配置在所述基体的上方,俯视时覆盖所述第一面;以及
8、接合部件,配置在所述顶面与所述透光性部件的底面之间,接合所述基体与所述透光性部件,
9、所述基体具有:第一电极部,配置在所述第二面上;第二电极部,与所述第一电极部隔开地配置在所述第二面上;和两个电极识别标记,在所述顶面上分别配置在所述基体的矩形外形的相邻的两个角附近,
10、所述透光性部件的一部分在俯视时与两个所述电极识别标记各自的至少一部分重叠,
11、所述接合部件在所述顶面上至少不配置在所述相邻的两个角附近。
12、在实施方式所公开的一个或多个发明中的至少一个中,实现了一种使识别标记易于识别的发光装置。
1.一种发光装置,包括: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装置,还包括: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发光装置,其中,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发光装置,其中,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发光装置,其中,
6.根据权利要求4或5所述的发光装置,其中,
7.根据权利要求1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发光装置,其中,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发光装置,其中,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发光装置,其中,
10.根据权利要求4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发光装置,其中,
11.根据权利要求1至10中任一项所述的发光装置,其中,
12.根据权利要求1至11中任一项所述的发光装置,其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