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申请涉及消防车,尤其是涉及一种臂架结构及消防车。
背景技术:
1、相关技术中,为了进行大流量灭火作业,需要增大入水口流量,通常采用增加喷射装置(例如水炮)数量的方法来实现。但是,如果火情不在臂架的前方,而是在臂架的侧面,在给臂架水管供水时,臂架会在两个水炮的后坐力的作用下,出现较大的摆动,从而导致无法稳定地对准灭火点射水。
技术实现思路
1、本申请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臂架结构及消防车,以提高臂架的稳定性,保证在作业过程中能够稳定地对准灭火点射水。
2、基于上述目的,本申请提供了一种臂架结构,包括臂架和水管组件,所述水管组件包括水管和两个喷射装置,所述水管安装于所述臂架;两个所述喷射装置均与所述水管连接,两个所述喷射装置的喷水口的开口方向与所述水管的轴线之间的夹角大小相等。
3、在本申请的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喷射装置设置有流量调节阀,用于调节所述喷射装置的出水量。
4、在本申请的一个实施例中,两个所述喷射装置分别可摆动地设置于所述水管的轴线的两侧,两个所述喷射装置的运动趋势相反,以使两个所述喷射装置在摆动过程中,其喷水口的开口方向与所述水管的轴线之间的夹角大小始终相等。
5、在本申请的一个实施例中,两个所述喷射装置沿水平方向排布,或,两个所述喷射装置沿竖直方向排布。
6、在本申请的一个实施例中,两个所述喷射装置沿水平方向排布,其中一个所述喷射装置在水平面内的摆动范围为-135°~0°,另一个所述喷射装置在水平面内的摆动范围为0°~135°;两个所述喷射装置在竖直面内的摆动范围为-45°~45°。
7、在本申请的一个实施例中,两个所述喷射装置沿竖直方向排布,两个所述喷射装置在水平面内的摆动范围为-135°~135°;其中一个所述喷射装置在竖直面内的摆动范围为-45°~0°,另一个所述喷射装置在竖直面内的摆动范围为0°~45°。
8、在本申请的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水管组件还包括三通管,所述三通管的第一管段与所述水管的出水口连通,所述三通管的第二管段与其中一个所述喷射装置连通,所述三通管的第三管段与另一个所述喷射装置连通,所述第二管段与所述第三管段关于所述第一管段的轴线对称。
9、在本申请的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水管的轴线与所述臂架的轴线重合。
10、在本申请的一个实施例中,所述臂架为伸缩臂架或折叠臂架;两个所述喷射装置的功率相同。
11、基于上述目的,本申请还提供了一种消防车,包括所述的臂架结构。
12、本申请的有益效果主要在于:
13、本申请提供的臂架结构,由于水管安装于臂架,同时,两个喷射装置的喷水口的开口方向与水管的轴线之间的夹角大小相等,在灭火时,两个喷射装置同时射水,从而保证后坐力抵消效果好,尽可能地提高臂架的稳定性,保证在作业过程中能够稳定地对准灭火点射水。
1.一种臂架结构,其特征在于,包括臂架和水管组件,所述水管组件包括水管和两个喷射装置,所述水管安装于所述臂架;两个所述喷射装置均与所述水管连接,两个所述喷射装置的喷水口的开口方向与所述水管的轴线之间的夹角大小相等。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臂架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喷射装置设置有流量调节阀,用于调节所述喷射装置的出水量。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臂架结构,其特征在于,两个所述喷射装置分别可摆动地设置于所述水管的两侧,两个所述喷射装置的运动趋势相反,以使两个所述喷射装置在摆动过程中,其喷水口的开口方向与所述水管的轴线之间的夹角大小始终相等。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臂架结构,其特征在于,两个所述喷射装置沿水平方向排布,或,两个所述喷射装置沿竖直方向排布。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臂架结构,其特征在于,两个所述喷射装置沿水平方向排布,其中一个所述喷射装置在水平面内的摆动范围为-135°~0°,另一个所述喷射装置在水平面内的摆动范围为0°~135°;两个所述喷射装置在竖直面内的摆动范围为-45°~45°。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臂架结构,其特征在于,两个所述喷射装置沿竖直方向排布,两个所述喷射装置在水平面内的摆动范围为-135°~135°;其中一个所述喷射装置在竖直面内的摆动范围为-45°~0°,另一个所述喷射装置在竖直面内的摆动范围为0°~45°。
7.根据权利要求1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臂架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水管组件还包括三通管,所述三通管的第一管段与所述水管的出水口连通,所述三通管的第二管段与其中一个所述喷射装置连通,所述三通管的第三管段与另一个所述喷射装置连通,所述第二管段与所述第三管段关于所述第一管段的轴线对称。
8.根据权利要求1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臂架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水管的轴线与所述臂架的轴线重合。
9.根据权利要求1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臂架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臂架为伸缩臂架或折叠臂架;两个所述喷射装置的功率相同。
10.一种消防车,其特征在于,包括权利要求1至9中任一项所述的臂架结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