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技术涉及一厨房家电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可视效果好的空气炸锅。
背景技术:
1、现有的空气炸锅种类很多,其中带视窗的空气炸锅深受消费者喜爱,因为带视窗的空气炸锅可使得用户在使用时能通过视窗随时观察空气炸锅的内部情况,从而实现更好地烹饪食物。但是传统空气炸锅的视窗一般是设置在食物篮门板上的,由于结构限制,使得视窗可视面积较小,在烹饪时无法全面观察食物的烹饪状态,可视性较差,用户使用体验不佳。
技术实现思路
1、本申请提供一种可视效果好的空气炸锅,以解决现有空气炸锅烹饪过程中无法全面观察食物烹饪状态的技术问题。
2、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可视效果好的空气炸锅,包括外壳,所述外壳内设有烹饪腔,所述烹饪腔的上方设有风道板,所述风道板为底部敞口的凹形腔结构,所述风道板的凹形腔结构中设有发热管和热循环风扇,所述烹饪腔为顶部开口的凹形腔结构,所述烹饪腔的顶部开口与风道板的底部敞口通过内视窗板相连,所述内视窗板为耐高温的筒状透明板,所述外壳与所述内视窗板相对应的区域为可视结构。本申请通过将外壳与内视窗板相对应的区域设置为可视结构,并将分隔风道板和烹饪腔的内视窗板设计为耐高温的筒状透明板,不仅可以使得用户在空气炸锅的任何方位都可以透过外壳和所述内视窗板观察到烹饪腔内食物的烹饪状态,从而达到全方位观察食物的效果,还能有效提升用户体验。
3、在一可选实施例中,所述风道板的上方设有上机芯,所述外壳包括遮盖所述内视窗板、风道板和上机芯的上壳体,所述上壳体由透明材料制成。通过将整个上壳体采用透明材料制成,可进一步增加空气炸锅的可视角度和范围,实现提升可视效果;此外,通过将整个上壳体采用透明材料制成,也可以避免另外在上壳体局部嵌装可视板,有效简化了产品整体结构。
4、在一可选实施例中,所述上壳体与所述内视窗板的下沿通过支撑环相连,所述支撑环从外向内呈向下倾斜结构。通过将支撑环设计为从外向内呈向下倾斜结构,可进一步增加可视角度和范围,提升可视效果。
5、在一可选实施例中,所述内视窗板的高度为h,所述上壳体的高度为h,满足h/h≧50%。通过将内视窗板的高度设计为占上壳体高度的一半以上,可更好的保证空气炸锅的可视角度和可视范围,提升空气炸锅产品的可视性以及可视效果,从而提升用户使用体验。
6、在一可选实施例中,所述内视窗板的高度为h,满足h≧50mm。通过将内视窗板的高度设计为50mm以上,可更好的保证内视窗板的可视角度和可视范围,从而提升可视效果。
7、在一可选实施例中,所述内视窗板与所述风道板的连接处设有限位结构;和/或所述内视窗板与所述烹饪腔的连接处设有限位结构。通过限位结构对内视窗板与风道板和/或烹饪腔的连接处进行限位,可有效提升空气炸锅的结构稳定性和可靠性。
8、在一可选实施例中,所述内视窗板与所述风道板的连接处设有密封结构;和/或所述内视窗板与所述烹饪腔的连接处设有密封结构。通过密封结构对内视窗板与风道板和/或烹饪腔的连接处进行密封,避免腔体内的油汽污渍等进入到内视窗板和外壳之间的腔体中,提升产品的实用性。
9、在一可选实施例中,所述烹饪腔中设有食物篮,所述食物篮为顶部开口结构,所述内视窗板下端在所述食物篮顶部开口所在平面的投影位于所述食物篮的顶部开口区域内。通过将内视窗板下端开口范围设计在食物篮顶部开口的范围内,可避免观察到食物以外的区域,从而提升用户的观察体验。
10、在一可选实施例中,所述风道板上设有照明组件。通过照明组件照亮烹饪腔中的食物,可便于用户用户观察,从而达到更好的可视效果。
11、在一可选实施例中,所述发热管为光波管,所述发热管位于所述风道板的凹形腔内。通过将发热管选用为光波管,不仅可以使发热管具有加热效果,还使发热管兼具照明效果,可照亮烹饪腔中的食物,从而便于用户观察,达到更好的可视效果。
12、与现有技术相比,本申请的有益效果是:
13、本申请通过在外壳内设置内视窗板,并利用内视窗板将风道板和烹饪腔分隔开,并且将内视窗板设计为耐高温的筒状透明板,将外壳与内视窗板相对应的区域为可视结构,可实现用户在空气炸锅的任何方位都可以穿过外壳和内视窗板观察烹饪腔内食物的烹饪状态,从而达到可全方位观察食物的效果,有效提升了用户体验。
1.一种可视效果好的空气炸锅,包括外壳,所述外壳内设有烹饪腔,所述烹饪腔的上方设有风道板,所述风道板为底部敞口的凹形腔结构,所述风道板的凹形腔结构中设有发热管和热循环风扇,其特征在于,所述烹饪腔为顶部开口的凹形腔结构,所述烹饪腔的顶部开口与所述风道板的底部敞口通过内视窗板相连,所述内视窗板为耐高温的筒状透明板,所述外壳与所述内视窗板相对应的区域为可视结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视效果好的空气炸锅,其特征在于,所述风道板的上方设有上机芯,所述外壳包括遮盖所述内视窗板、风道板和上机芯的上壳体,所述上壳体由透明材料制成。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可视效果好的空气炸锅,其特征在于,所述上壳体与所述内视窗板的下沿通过支撑环相连,所述支撑环从外向内呈向下倾斜结构。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可视效果好的空气炸锅,其特征在于,所述内视窗板的高度为h,所述上壳体的高度为h,满足h/h≧50%。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视效果好的空气炸锅,其特征在于,所述内视窗板的高度为h,满足h≧50mm。
6.根据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的可视效果好的空气炸锅,其特征在于,所述内视窗板与所述风道板的连接处设有限位结构;和/或所述内视窗板与所述烹饪腔的连接处设有限位结构。
7.根据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的可视效果好的空气炸锅,其特征在于,所述内视窗板与所述风道板的连接处设有密封结构;和/或所述内视窗板与所述烹饪腔的连接处设有密封结构。
8.根据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的可视效果好的空气炸锅,其特征在于,所述烹饪腔中设有食物篮,所述食物篮为顶部开口结构,所述内视窗板下端在所述食物篮顶部开口所在平面的投影位于所述食物篮的顶部开口区域内。
9.根据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的可视效果好的空气炸锅,其特征在于,所述风道板上设有照明组件。
10.根据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的可视效果好的空气炸锅,其特征在于,所述发热管为光波管,所述发热管位于所述风道板的凹形腔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