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申请涉及显示,尤其涉及一种装饰组件以及一种包括该装饰组件的显示装置。
背景技术:
1、在现代社会,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于智能化产品的需求日益增长。特别是在汽车和家居领域,智能化已成为重要的发展趋势。在这样的背景下,显示面板作为人机交互的关键接口,其应用在智能座舱和智能家居中显得尤为重要。需要说明的是,智能座舱是将汽车内部转变成一个高度数字化和智能化的平台,旨在通过集成多种信息技术和人工智能技术来提升驾驶体验和行车安全。智能家居是一个利用技术集成家居设施,以提升生活品质的综合系统,其核心在于通过技术手段,将家庭中的各种设备和系统连接起来,实现信息的互通和功能的协同。
2、但是,目前显示面板在应用到汽车和家居领域时,存在显示面板与周围环境在视觉上不匹配的问题,影响用户体验。
技术实现思路
1、有鉴于此,本申请提供了一种装饰组件以及一种显示装置,具体方案如下:
2、一种装饰组件,包括:至少一个装饰模组,所述装饰模组包括相对设置的第一基板和第二基板,以及位于所述第一基板和所述第二基板之间的光线调制层;
3、所述光线调制层包括第一状态和第二状态,在所述第一状态下,所述光线调制层对射入所述第一基板的环境光进行反射,以使得所述装饰组件呈现装饰图案,在所述第二状态下,所述光线调制层对射入所述第二基板的光线进行至少部分透射,以使得射入所述第二基板的光线至少部分可以从所述第一基板射出;
4、所述第一基板朝向所述光线调制层一侧具有第一电极,所述第二基板朝向所述光线调制层一侧具有第二电极,所述第一电极和所述第二电极控制所述光线调制层至少在所述第一状态和所述第二状态之间切换。
5、一种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显示面板和装饰组件,所述显示面板位于所述装饰组件的第二基板远离所述第一基板的一侧,所述装饰组件为上述饰组件;
6、在所述第一状态下,所述光线调制层对射入所述第一基板的环境光进行反射,以使得所述装饰组件呈现装饰图案,在所述第二状态下,所述光线调制层对所述显示面板射入所述第二基板的光线进行至少部分透射,以使得所述显示面板的显示画面可以在所述装饰组件的第一基板一侧观看到。
7、本申请实施例所提供的装饰组件及包括该装饰组件的显示装置,当用户需要使用显示面板时,只需通过简单的触控或语音唤醒显示面板,并控制装饰组件中的光线调制层处于第二状态,使得显示面板显示的所有信息能够被用户从装饰组件远离显示面板一侧清晰可见,带来卓越的视觉享受。而当用户休息或行驶中无需使用显示面板时,自动或主动将显示面板熄灭,并控制装饰组件中的光线调制层处于第一状态,使得显示面板无法在装饰组件远离显示面板一侧被用户看到,并使得所述装饰组件的第二区域呈现装饰图案,使得所述显示面板的非显示区对应的区域与周围内饰完美融为一体,提升整体美观度。
1.一种装饰组件,其特征在于,包括:至少一个装饰模组,所述装饰模组包括相对设置的第一基板和第二基板,以及位于所述第一基板和所述第二基板之间的光线调制层;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饰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光线调制层包括:胆甾相液晶层。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装饰组件,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二状态下,所述光线调制层对射入所述第二基板的光线进行透射。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装饰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光线调制层还包括第三状态,在所述第三状态下,所述光线调制层对射入所述装饰模组中的光线进行散射。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装饰组件,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二状态下,所述光线调制层对射入所述第二基板的光线散射。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装饰组件,所述装饰组件包括沿第一方向排布的至少两个装饰模组,所述第一方向垂直于所述装饰组件所在平面;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饰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光线调制层包括在平行于所述装饰组件所在平面内排布的多个光线调制单元,所述光线调制单元中填充有透明液体和电泳粒子。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装饰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光线调制单元为微杯结构,所述微杯结构中填充有透明液体和电泳粒子;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装饰组件,其特征在于,在垂直于所述装饰组件所在平面的方向上,所述微杯结构的剖视图形状为梯形。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装饰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泳粒子为白色粒子。
11.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装饰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光线调制单元为电泳胶囊,所述电泳胶囊中填充有透明液体和电泳粒子。
12.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装饰组件,其特征在于,不同所述电泳胶囊中的电泳粒子的颜色不完全相同。
13.一种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显示面板和装饰组件,所述显示面板位于所述装饰组件的第二基板远离所述第一基板的一侧,所述装饰组件为权利要求1-12任一项所述的装饰组件;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面板包括显示区和非显示区,所述装饰组件包括对应所述显示区的第一区域和对应所述非显示区的第二区域;
15.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位于所述装饰组件远离所述显示面板一侧的盖板。
16.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17.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面板包括显示区和非显示区,所述显示装置还包括:
18.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面板为自发光显示面板或miniled作为背光的液晶显示面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