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属于折叠屏手机领域,更具体的说涉及一种内三折的折叠屏手机结构。
背景技术:
从2019年开年以来,包括京东方等公司相继曝出了完全自研的可折叠的自发光的柔性屏幕。三星、华为、柔宇等公司也已经上市了手机。
目前市面上发布的折叠手机主要有2大类,一是横折的,比如华为matexs,三星galaxyfold等,这类手机展开后均接近方形,不是宽屏;第二类是竖折的,比如三星galaxyzflip等,这类手机需要展开后使用,展开后是正常手机尺寸,折叠后仅方便收纳。
普通直板手机现在都设计成为宽屏比例,比如16:9、4:3、2:1等等,这样更有利于使用时的握持感和单手操作,所以目前还缺少折叠后可以正常宽屏使用,展开后也可以保持宽屏比例的折叠手机。
目前市场上有些外三折(z折)屏手机的概念机发表,一轴内折,一轴外翻。折叠后,可折叠柔性屏有一部份暴露在外,容易受到外力碰撞而损伤。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可以实现在展开后形成如16:9、4:3、2:1等更为理想的长宽比,长方形对手机的握持感较好,容易实现单手操作,另外影视作品大多采用宽屏比例,长方形屏幕能够有更大的视频界面,视觉效果较好,折叠后屏幕位于内部,具有较好的保护性。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内三折的折叠屏手机结构,包括沿横向依次排布的第一折叠屏、第二折叠屏和第三折叠屏,所述第一折叠屏、第二折叠屏和第三折叠屏均包括正面显示屏,第一折叠屏和第二折叠屏还分别包括设置于正面折叠屏背面的第一机身和第二机身,所述第三折叠屏还包括设置于正面显示屏背面的外框,所述第三折叠屏的外框与第二折叠屏的第二机身向内翻折铰接,所述第二折叠屏的第二机身与第一折叠屏的第一机身向内翻折铰接,折叠后第三折叠屏位于第一折叠屏和第二折叠屏之间。
进一步的所述第一折叠屏、第二折叠屏和第三折叠屏的正面显示屏为同一块屏幕,所述正面显示屏为可折叠显示屏。
进一步的所述第一折叠屏的第一机身边缘和第三折叠屏的外框边缘均设置有垫块,所述垫块向正面显示屏方向延伸并凸出于正面显示屏。
进一步的所述第一机身的背面设置有背面显示屏和听筒。
进一步的所述第一机身的背面还设置有感光元件和/或前摄像头。
进一步的所述第二机身的背面设置有后摄像头和闪光灯。
或者所述第二机身的背面设置有背面显示屏和听筒。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可以实现更为理想的长宽比,比如16:9、4:3、2:1等等,因为目前主流直板手机均为长方形,比如16:9、4:3等,长方形对手机的握持感较好,容易实现单手操作,另外影视作品大多采用宽屏比例,长方形屏幕能够有更大的视频界面,视觉效果较好;
2、展开后正面显示屏屏幕大,在携带时可以折叠缩小占用面积,相比pad更加方便携带;
3、展开后的屏幕可以真正实现全面屏;
4、折叠后正面显示屏都折叠在内部,具有较好的保护性;
5、折叠后,将较薄的第三折叠屏夹持于中间,减小铰链的活动长度,便于折叠。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内三折的折叠屏手机结构展开时的后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内三折的折叠屏手机结构展开时的主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内三折的折叠屏手机结构展开时的俯视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内三折的折叠屏手机结构展开时的立体结构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第三折叠屏与第二折叠屏折叠后的俯视图;
图6为本实用新型第一折叠屏、第二折叠屏和第三折叠屏完全折叠后的俯视图;
图7为本实用新型第一折叠屏、第二折叠屏和第三折叠屏完全折叠后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1、第一折叠屏;11、第一机身;2、第二折叠屏;21、第二机身;3、第三折叠屏;31、外框;32、垫块;5、背面显示屏;51、听筒;52、前摄像头;53、后摄像头;54、闪光灯;6、正面显示屏;7、铰链。
具体实施方式
参照图1至图7对本实用新型内三折的折叠屏手机结构的实施例做进一步说明。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对于方位词,如有术语“中心”,“横向(x)”、“纵向(y)”、“竖向(z)”、“长度”、“宽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顺时针”、“逆时针”等指示方位和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叙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方位构造和操作,不能理解为限制本实用新型的具体保护范围。
此外,如有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隐含指明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包括一个或者多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描述中,“数个”、“若干”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一种内三折的折叠屏手机结构,包括沿横向依次排布的第一折叠屏1、第二折叠屏2和第三折叠屏3,所述第一折叠屏1、第二折叠屏2和第三折叠屏3均包括正面显示屏6,第一折叠屏1和第二折叠屏2还分别包括设置于正面折叠屏背面的第一机身11和第二机身21,所述第三折叠屏3还包括设置于正面显示屏6背面的外框31,所述第三折叠屏3的外框31与第二折叠屏2的第二机身21向内翻折铰接,所述第二折叠屏2的第二机身21与第一折叠屏1的第一机身11向内翻折铰接,折叠后第三折叠屏3位于第一折叠屏1和第二折叠屏2之间。
在本实用新型中第一机身11和第二机身21的内部设置有主板、电池等机械部件,而在第三折叠屏3内则无额外的机械部件,第三折叠屏3的整体厚度远小于第一折叠屏1和第二折叠屏2的厚度。
本实施例优选的所述第一折叠屏1、第二折叠屏2和第三折叠屏3的正面显示屏6为同一块屏幕,所述正面显示屏6为可折叠显示屏。
如图3所示,在本实施例中手机的正面为内侧,背面为外侧;在本实施例中优选的第一折叠屏1的第一机身11与第二折叠屏2的第二机身21,第二折叠屏2的第二机身21与第三折叠屏3的外框31之间通过铰链7连接,在手机展开时,铰链7隐藏在第一机身11、第二机身21和外框31内部,在手机折叠后,铰链7伸出。
其中向内翻折铰接指的是相邻两块折叠屏能够折叠,且折叠方向使得两折叠屏的正面显示屏6相互靠近贴合。
在折叠时,如图5所示,首先将第三折叠屏3向第二折叠屏2内侧方向翻折,使第三折叠屏3的正面显示屏6与第二折叠屏2的正面显示屏6相对;然后第一折叠屏1向第二折叠屏2内侧方向翻折(或者说是将折叠好的第二折叠屏2和第三折叠屏3整体向第一折叠屏1内侧方向翻折),呈图6和图7所示状态,此时完成整个手机的折叠,折叠后的所有正面显示屏6均处于内部,而暴露在外的部分为第一机身11和第二机身21,能够有效的对正面显示屏6进行保护,在本实施例中第三折叠屏3为薄屏,其被第一折叠屏1和第二折叠屏2夹持在中间,也就使得第一机身11和第二机身21之间的铰链7伸出长度较小即可完成第一折叠屏1的折叠,并且能够有效的减小手机折叠后的整体厚度。
本实施例优选的所述第一折叠屏1的第一机身11边缘和第三折叠屏3的外框31边缘均设置有垫块32,所述垫块32向正面显示屏6方向延伸并凸出于正面显示屏6。
在本实施例中折叠后,通过垫块32进行支撑,垫块32能够避免正面显示屏6受到直接的接触挤压,有效保护正面显示屏6。
如图2所示,优选的在第二机身21边缘也具有垫块32,即垫块32是沿着手机展开后的正面显示屏6外围一圈布置,垫块32环绕整个正面显示屏6。
本实施例优选的所述第一机身1121的背面设置有背面显示屏55和听筒5151,背面显示屏55其为单块屏幕,无需弯曲折叠,其可采用硬度较高的玻璃进行保护,在手机折叠后,背面显示屏55暴露在外,其可以在折叠后显示信息,使得手机在折叠后也正常使用,当然听筒5151的设置,使得折叠后的手机能够接打电话。
本实施例中优选的所述第一机身1121的背面还设置有感光元件和/或前摄像头5252,根据需要可以增加相应的元器件。
本实施例优选的所述第二机身2111的背面设置有后摄像头5353和闪光灯5454,在折叠后,第二机身2111的背面与第一机身1121的背面均为朝外的面,此时其实际为整个手机的前后面,前面具有背面显示屏55,而后面具有摄像头和闪光灯5454,使得手机折叠后与正常手机一样的使用。
在本实施例中还可以在第二机身21的背面设置显示屏和听筒51,以及感光元件和/或前摄像头52,根据需要可以增加相应的元器件;相应的在第一机身11的背面设置后摄像头53和闪光灯54。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仅局限于上述实施例,凡属于本实用新型思路下的技术方案均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前提下的若干改进和润饰,这些改进和润饰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1.一种内三折的折叠屏手机结构,其特征在于:包括沿横向依次排布的第一折叠屏、第二折叠屏和第三折叠屏,所述第一折叠屏、第二折叠屏和第三折叠屏均包括正面显示屏,第一折叠屏和第二折叠屏还分别包括设置于正面折叠屏背面的第一机身和第二机身,所述第三折叠屏还包括设置于正面显示屏背面的外框,所述第三折叠屏的外框与第二折叠屏的第二机身向内翻折铰接,所述第二折叠屏的第二机身与第一折叠屏的第一机身向内翻折铰接,折叠后第三折叠屏位于第一折叠屏和第二折叠屏之间。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内三折的折叠屏手机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折叠屏、第二折叠屏和第三折叠屏的正面显示屏为同一块屏幕,所述正面显示屏为可折叠显示屏。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内三折的折叠屏手机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折叠屏的第一机身边缘和第三折叠屏的外框边缘均设置有垫块,所述垫块向正面显示屏方向延伸并凸出于正面显示屏。
4.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意一项所述的内三折的折叠屏手机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机身的背面设置有背面显示屏和听筒。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内三折的折叠屏手机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机身的背面还设置有感光元件和/或前摄像头。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内三折的折叠屏手机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机身的背面设置有后摄像头和闪光灯。
7.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意一项所述的内三折的折叠屏手机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机身的背面设置有背面显示屏和听筒。
技术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