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发明涉及一种新型共享出行交通工具系统,,具体的是涉及一种有助于让使用者主动将共享出行车辆停放在高使用率位置的新型共享出行交通工具系统。
背景技术:
2.现如今,各类共享出行交通工具比如共享单车、共享电单车、共享助力车等等已经遍布各大城市,就连中小城市也多有出现,它们的普及满足了用户对城市最后一公里的出行需求,同时也是绿色低碳环保出行,对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量等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此类共享出行车辆对用户而言的最大优点是方便,方便骑、方便停,也因此产生了一个跟随而来的矛盾和硬伤:用户过于随意的停车甚至是乱停车。比如有的用户直接把车停到自己居住的小区里面楼下或停在自己较为偏远的住所旁边,甚至直接将本应和所有用户共享的共享车辆停放在自己的居所内,或者干脆加上私锁,让其成了自己的私家车。不但被乱停的车辆因停车位置偏僻而得不到很好的再利用,很难被其他用户找到使用,或是被私锁了根本不能用;运营商还不得不投放大量的搬运人员去找寻这些车辆并其将搬运到公众用车需求量大的地点。这样运营商投放的不但每一辆共享车辆的使用率变低,还消耗、浪费了大量的搬运人力资源。对此,运营商传统的解决办法是:设置规定的停车位置,比如需停放在电子围栏里,或者停在不同的定位分类区,如果用户不这样做,则会被扣除一定的所谓搬运费等等,不过此类方法收效不大也不受用户主动真心拥护。
技术实现要素:
3.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新型共享出行交通工具系统,用利益共享的方式让使用者尽量减少对使用后的共享出行车辆随意停放,而是尽量停在能让该车辆尽快获得下一订单被其它用户使用的位置,这样在提高共享车辆的被利用率的同时,也可大大减少运营商对搬运不良位置车辆所投入的人力资源。
4.实现本发明目的的技术解决方案为:一种新型共享出行交通工具系统,包括车辆终端、移动终端、远程服务端,车辆终端和移动终端与远程服务端通过通信连接,系统中设有以下功能模块:使用者在完成某一共享出行交通工具订单锁车后,在同一共享出行交通工具的下一单所产生的收益中,该使用者可享有收益分成。
5.进一步,使用者所享有的锁车后该车下一单收益分成的时限为24小时内。
6.进一步,使用者所享有的锁车后该车下一单收益分成为阶梯式,在时限内越早产生下一单,使用者的收益分成越大。
7.进一步,如使用者完成订单锁车的共享交通工具的下一单用户为不限次卡用户,则使用者在下一单收益分成为固定数值。
8.进一步,在移动终端上对应车辆终端的app内设有专门入口,用户点击进入可查看收益分成情况及为自己产生收益的车辆在该订单运行时的相关信息。
9.进一步,所述移动终端为智能手机或其它移动电子设备。
10.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因使用者使用过某款共享出行交通工具后,可享有该车辆在接下来被其它用户使用完成订单所产生的收益分成,所以只有把车辆尽量停在有效、高效被使用的位置,让车辆尽快产生下一单收益,前面的使用者才会有收益分成。这就把用完车后车辆停放位置的优劣与每个使用者的利益直接挂钩,从而让整个共享出行车辆尽可能地被主动停放在高使用率的位置,这样在提高尽量多的车辆的被使用率的同时,也大大减少了运营商以前针对车辆随意乱停而投入的搬运人力资源。最终形成使用者越主动停好车,车的被使用率就越高,使用者的收益也越高;车辆运营平台效益越好,使用者的收益也越好的双赢局面。
附图说明
11.图1为本发明提供的一种新型共享出行交通工具系统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12.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的原理和特征做进一步描述,所举实例只用于解释本发明,并非用于限定本发明的范围。
13.参照图1,本发明提供了一种新型共享出行交通工具系统,包括车辆终端、移动终端、远程服务端,车辆终端和移动终端与远程服务端通过通信连接,本新型系统中设有以下功能模块:使用者a在完成某一共享车辆x订单锁车后,在此车辆x接下来的下一个使用者b完成订单所产生的收益中,使用者a可享有收益分成。 使用者所享有的锁车后该车下一单收益分成的时限为24小时内,这样可让使用者更积极地将车停在高利用率的位置以尽快获得下单收益分成;也可将使用者所享有的锁车后该车下一单收益分成设置为阶梯式,在时限内越早产生下一单,使用者的收益分成越大,同样更是为了鼓励使用者高效停车的积极性;如使用者完成订单锁车的共享交通工具的下一单用户为不限次卡用户,比如是包月或包年用户,则使用者在下一单收益分成为固定数值;另外,在移动终端上对应车辆终端的app内设有某个专门入口,以方便用户查看收益分成情况及为自己产生收益的车辆在该订单运行时的相关信息,这样有助于用户在不用车时也会有兴趣不断进入app以获得对自己有利信息的了解,从而增加了用户对app的使用频率和粘度;本系统中的移动终端优选为使用者所持有的智能手机和其它移动电子设备。
14.本发明中的共享出行交通工具泛指可共享出行的各类车辆,比如共享单车、共享电单车、共享助力车等等。
15.以上对本发明的较佳实施方式进行了具体说明,但本发明创造并不限于所述实施例,熟悉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违背本发明精神的前提下还可做出种种的等同变型或替换,这些等同的变型或替换均包含在本申请权利要求所限定的范围内。
技术特征:
1.一种新型共享出行交通工具系统,包括车辆终端、移动终端、远程服务端,车辆终端和移动终端与远程服务端通过通信连接,其特征在于,系统中设有以下功能模块:使用者在完成某一共享出行交通工具订单锁车后,在同一共享出行交通工具的下一单所产生的收益中,该使用者可享有收益分成。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新型共享出行交通工具系统,其特征在于,使用者所享有的锁车后该车下一单收益分成的时限为24小时内。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新型共享出行交通工具系统,其特征在于,使用者所享有的锁车后该车下一单收益分成为阶梯式,在时限内越早产生下一单,使用者的收益分成越大。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新型共享出行交通工具系统,其特征在于,如使用者完成订单锁车的共享交通工具的下一单用户为不限次卡用户,则使用者在下一单收益分成为固定数值。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新型共享出行交通工具系统,其特征在于,在移动终端上对应车辆终端的app内设有专门入口,用户点击进入可查看收益分成情况及为自己产生收益的车辆在该订单运行时的相关信息。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新型共享出行交通工具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终端为智能手机或其它移动电子设备。
技术总结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新型共享出行交通工具系统,包括车辆终端、移动终端、远程服务端,车辆终端和移动终端与远程服务端通过通信连接,其特征在于,系统中设有以下功能模块:使用者在完成某一共享出行交通工具订单锁车后,在同一共享出行交通工具的下一单所产生的收益中,该使用者可享有收益分成。本新系统把使用者用完车后车辆停放位置的优劣与其利益直接挂钩,可让车辆尽量被主动停放在高使用率的位置,在提高车辆使用率的同时,也减少了运营商以前因车辆乱停而投入的搬运成本。最终形成使用者越主动停好车,车的被用率就越高,使用者的收益也越高;运营平台效益越好,使用者的收益也越好的双赢局面。本新系统还可增加用户对app的使用频率和粘度。使用频率和粘度。使用频率和粘度。
技术研发人员:李良华
受保护的技术使用者:李良华
技术研发日:2019.12.30
技术公布日:202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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