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枪充电系统、方法和车辆与流程

专利2022-05-09  122


本公开涉及新能源电动车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双枪充电系统、方法和车辆。



背景技术:

欧洲部分地区,先行推广乘用车,采用540v以下的欧规直流单枪快充和20-40kw的欧规慢充桩,甚至部分区域只有大功率欧规慢充桩,不具备欧规快充能力。

在面对欧洲部分市场时,现有电动车型,国标甚至欧标充电系统充电效率慢,并不能很好的适应当地需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公开要解决的一个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双枪充电系统、方法和车辆,提高了充电效率。

根据本公开一方面,提出一种双枪充电系统,包括:第一充电座,被配置为接收第一充电桩通过第一充电枪输出的电流;第二充电座,被配置为接收第二充电桩通过第二充电枪输出的电流;第一转换器,被配置为实现第一充电座中的第一通讯方式与电池管理系统的第二通讯方式之间的转换;第二转换器,被配置为实现第二充电座中的第一通讯方式与电池管理系统的第二通讯方式之间的转换;以及电池管理系统,被配置为控制高压柜内的一路或两路充电接触器闭合,以便对车辆中的电池进行单枪或双枪充电。

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一充电桩和第二充电桩为直流充电桩,电池管理系统还被配置为若确定车辆的充电方式为直流双枪快充方式,则判断第一充电桩和第二充电桩输出的电流大小是否满足电池的最大允许充电电流的二分之一,若是,则分别向第一充电桩和第二充电桩发送输出最大允许充电电流的二分之一的充电电流的充电指令,否则,分别向第一充电桩和第二充电桩发送输出充电桩最大供电电流的指令。

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一充电桩和第二充电桩为交流充电桩,双枪充电系统还包括:第一充电机,与第一转换器连接,被配置为将第一充电桩输出的交流电转换为满足电池电压和不高于电池最大允许电流的二分之一要求的直流电;以及第二充电机,与第二转换器连接,被配置为将第二充电桩输出的交流电转换为满足电池电压和不高于电池最大允许电流的二分之一要求的直流电。

在一些实施例中,电池管理系统还被配置为若确定车辆的充电方式为交流双枪慢充方式,则在第一充电座激活第一充电机以及第一充电座的标识对应的慢充充电流程,和第二充电座激活第二充电机以及第二充电座的标识对应的慢充充电流程后,分别向第一充电机和第二充电机发送充电指令。

在一些实施例中,电池管理系统还被配置为若确定车辆的充电方式为直流单枪快充方式,则向第一充电桩或第二充电桩发送充电指令。

在一些实施例中,电池管理系统还被配置为若确定车辆的充电方式为交流单枪慢充方式,则向第一充电机或第二充电机发送充电指令。

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一通讯方式为电力载波通讯方式;以及第二通讯方式控制器域网can报文通讯方式。

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一转换器和第二转换器还被配置为分别将第一充电流程转换为第二充电流程。

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一充电座和第二充电座为快慢充一体式充电座,或者为直流快充和交流慢充分体式充电座。

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一充电机和第二充电机通过车辆电机控制系统的冷却回路进行冷却。

根据本公开的另一方面,还提出一种车辆,包括:上述的双枪充电系统。

根据本公开的另一方面,还提出一种双枪充电方法,包括:第一充电座接收第一充电桩通过第一充电枪输出的电流;第二充电座接收第二充电桩通过第二充电枪输出的电流;第一转换器实现第一充电座中的第一通讯方式与电池管理系统的第二通讯方式之间的转换;第二转换器实现第二充电座中的第一通讯方式与电池管理系统的第二通讯方式之间的转换;以及电池管理系统控制高压柜内的一路或两路充电接触器闭合,以便对车辆中的电池进行单枪或双枪充电。

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一充电桩和第二充电桩为直流充电桩,电池管理系统若确定车辆的充电方式为直流双枪快充方式,则判断第一充电桩和第二充电桩输出的电流大小是否满足电池的最大允许充电电流的二分之一,若是,则分别向第一充电桩和第二充电桩发送输出满足当前电池充电电压且最大允许充电电流的二分之一的充电电流的充电指令,否则,分别向第一充电桩和第二充电桩发送输出充电桩最大供电电流的指令。

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一充电桩和第二充电桩为交流充电桩,其中,电池管理系统若确定车辆的充电方式为交流双枪慢充方式,则在第一充电座激活第一充电机以及第一充电座的标识对应的慢充充电流程,和第二充电座激活第二充电机以及第二充电座的标识对应的慢充充电流程后,分别向第一充电机和第二充电机发送充电指令,其中,第一充电机将第一充电桩输出的交流电转换为满足电池电压和不高于电池最大允许电流的二分之一要求的直流电,以及第二充电机将第二充电桩输出的交流电转换为满足电池电压和不高于电池最大允许电流的二分之一要求的直流电。

本公开实施例中,双枪充电系统包括两套充电座、两个转换器、一个电池管理系统和高压柜,通过转换器实现了通讯方式的转换,通过电池管理系统能够控制双枪充电或单枪充电及其合适的充电电压和电流,提高了充电效率。

通过以下参照附图对本公开的示例性实施例的详细描述,本公开的其它特征及其优点将会变得清楚。

附图说明

构成说明书的一部分的附图描述了本公开的实施例,并且连同说明书一起用于解释本公开的原理。

参照附图,根据下面的详细描述,可以更加清楚地理解本公开,其中:

图1为本公开的双枪充电系统的一些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公开的双枪充电系统的另一些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公开的双枪充电系统的另一些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公开的充电座的一些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5为本公开的双枪充电方法的一些实施例的流程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现在将参照附图来详细描述本公开的各种示例性实施例。应注意到:除非另外具体说明,否则在这些实施例中阐述的部件和步骤的相对布置、数字表达式和数值不限制本公开的范围。

同时,应当明白,为了便于描述,附图中所示出的各个部分的尺寸并不是按照实际的比例关系绘制的。

以下对至少一个示例性实施例的描述实际上仅仅是说明性的,决不作为对本公开及其应用或使用的任何限制。

对于相关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已知的技术、方法和设备可能不作详细讨论,但在适当情况下,所述技术、方法和设备应当被视为授权说明书的一部分。

在这里示出和讨论的所有示例中,任何具体值应被解释为仅仅是示例性的,而不是作为限制。因此,示例性实施例的其它示例可以具有不同的值。

应注意到:相似的标号和字母在下面的附图中表示类似项,因此,一旦某一项在一个附图中被定义,则在随后的附图中不需要对其进行进一步讨论。

为使本公开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具体实施例,并参照附图,对本公开进一步详细说明。

图1为本公开的双枪充电系统的一些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该双枪充电系统包括第一充电座1、第二充电座2、第一转换器3、第二转换器4、电池管理系统5、高压柜6和电池7,电池例如为锂电池。

第一充电座1被配置为接收第一充电桩通过第一充电枪输出的电流。第二充电座2被配置为接收第二充电桩通过第二充电枪输出的电流。

在一些实施例中,采用两套充电座,其中,一个交直流一体混合充电座为一套或一个直流电座及一个交流充电座的组合为一套,视具体选型而定。

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一充电桩和第二充电桩为直流充电桩或交流充电桩。

第一转换器3被配置为实现第一充电座1中的第一通讯方式与电池管理系统5的第二通讯方式之间的转换,第二转换器4被配置为实现第二充电座2中的第一通讯方式与电池管理系统5的第二通讯方式之间的转换。该实施例中,转换器实现了充电座与电池管理系统之间的通讯方式的转换。

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一通讯方式为电力载波通讯方式,第二通讯方式can(controllerareanetwork,控制器域网)报文通讯方式。

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一转换器3和第二转换器4还被配置为分别将第一充电流程转换为第二充电流程,即实现充电流程的转换,例如,将欧标充电流程转换为国标充电流程。

欧规充电标准里,采用的是电力线载波通讯方式,只支持对一路充电通道各类信号的通讯分析和控制,并不支持单通道通讯对双枪充电回路的控制,并且不能识别双通道两组充电桩通讯的地址以及各类相关信息和请求信号。我国充电标准采用的是can通讯方式,can通讯方式支持多路设备在同一通讯线路上同时收发,例如,采用时分复用的双工模式实现该功能,因此,容易实现双枪充电。另外,我国的充电流程也与欧标充电流程不一致。为了解决我国国产车的电池及电池管理系统采用can通讯及采用国标的充电控制流程,却因销往过国外,需要通过电力线载波通讯方式与其他设备进行沟通,并需兼容其欧规充电控制流程的问题,需要进行两种通讯方式的翻译转换和充电流程的转换。

电池管理系统5被配置为控制高压柜6内的一路或两路对应充电接触器闭合,以便对车辆中的电池7进行单枪或双枪充电,其中,充电接触器包括直流充电接触器和交流充电接触器。

在一些实施例中,若车辆为双枪充电,则高压柜6内的两路充电接触器闭合,从而两路充电桩输出的电流输入至电池中,从而实现双枪充电。若车辆为单枪充电,则高压柜6内的对应的一路充电接触器闭合,从而仅对应的一路充电桩输出的电流输入至电池中,从而实现单枪充电。

在上述实施例中,双枪充电系统包括两套充电座、两个转换器、一个电池管理系统和高压柜,通过转换器实现了通讯方式和控制流程的转换,通过电池管理系统能够控制双枪充电或单枪充电,提高了充电效率。

图2为本公开的双枪充电系统的另一些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该实施例中以欧规直流双枪快充为例进行说明。该双枪充电系统除包括第一直流充电座11、第二直流充电座21、第一转换器3、第二转换器4、电池管理系统5、高压柜6、锂电池71,车外还包括第一直流充电桩81、第二直流充电桩91、第一直流充电枪101、第二直流充电枪111。

第一直流充电桩81和第二直流充电桩91,例如为欧规直流充电桩。第一直流充电枪101与第一直流充电桩81连接,第二直流充电枪111与第二直流充电桩91连接。第一直流充电枪101插入待充电车辆的第一直流充电座11中,第二直流充电枪111插入待充电车辆的第二直流充电座21。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一直流充电枪101和第二直流充电枪111可以同时插入对应的充电座,也可以不分前后插入对应的充电座。

按照欧规充电流程分别激活第一转换器3和第二转换器4,即实现电池管理系统的控制器与欧规充电桩之间的通讯和充电流程的转换功能。例如,将欧规充电桩的电力线载波通讯信号及欧规充电流程转换为电池管理系统5可以识别的国标can通讯信号及国标充电流程,并将电池管理系统5的信息和充电流程反向转化反馈给充电桩,实现两种不同充电标准的通讯方式及充电流程的衔接和转化。

在第一转换器3和第二转换器4被激活后,开始车辆的充电流程。电池管理系统5对应的充电程序会发出控制信号,以控制车辆高压柜6内的对应充电接触器闭合。例如,若为单枪充电,则控制一路充电接触器闭合,若为双枪充电,则控制两路充电接触器闭合,并向充电桩发送充电指令。

在一些实施例中,电池管理系统5若确定车辆的充电方式为直流双枪快充方式,则判断第一直流充电桩81和第二直流充电桩91输出的电流大小是否满足电池的最大允许充电电流的二分之一,若是,则分别向第一直流充电桩81和第二直流充电桩91发送输出满足当前电池充电电压且最大允许充电电流的二分之一的充电电流的充电指令,其中,请求电压不变,否则,分别向第一直流充电桩81和第二直流充电桩91发送输出充电桩最大供电电流的指令,即当充电桩功率不足以提供电池的最大允许充电电流的二分之一的电流时,则按照充电桩最大供电电流执行充电。电池管理系统5若确定车辆的充电方式为直流单枪快充方式,则向第一直流充电桩81或第二直流充电桩91发送充电指令,电压和电流在满足电池需求的情况下,与现有欧规直流单枪快充能力上限一致。

在上述实施例中,通过设置转换器实现通讯方式和充电流程的转换,电池管理系统对高压柜以及两套充电桩、充电枪、充电桩和转换器进行控制,能够保证两个欧规直流充电桩给一台车进行双枪充电,解决了欧规无双枪快充的弊端,极大提高了欧规充电的效率和闲置充电桩功率的利用率,缩短了欧规车充电速度,提高运行效率和持续运行时间,满足一天工作需求,或提高续航里程。

图3为本公开的双枪充电系统的另一些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该实施例中以欧规交流双枪慢充为例进行说明。该双枪充电系统除包括第一交流充电座12、第二交流充电座22、第一转换器3、第二转换器4、电池管理系统5、高压柜6、锂电池71以及第一充电机141和第二充电机142,车外还包括第一交流充电桩82、第二交流充电桩92、第一交流充电枪102、第二交流充电枪112。

第一交流充电桩82和第二交流充电桩92,例如为欧规交流充电桩。第一交流充电枪102与第一交流充电桩82连接,第二交流充电枪112与第二交流充电桩92连接。第一交流充电枪102插入待充电车辆的第一交流充电座12中,第二交流充电枪112插入待充电车辆的第二交流充电座22。第一交流充电枪102和第二交流充电枪112可以同时插入对应的充电座,也可以不分前后插入对应的充电座。

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一交流充电座12和第二交流充电座22在电池管理系统5的慢充控制程序中均有自己独立的标识,可以启动自己独立的慢充程序流程,也有两套独立的充电回路、各自独立的车载慢充机和充电回路高压控制部件,因此,两个欧规慢充充电流程之间互相不受干扰,可实现各自独立或同时进行充电。

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一充电机141和第二充电机142例如为慢充机,第一充电机141与第一转换器3连接,被配置为将第一交流充电桩82输出的交流电转换为满足电池电压和不高于电池最大允许电流二分之一要求的直流电;以及第二充电机142与第二转换器4连接,被配置为将第二交流充电桩92输出的交流电转换为满足电池电压和不高于电池最大允许电流二分之一要求的直流电,其中,车载充电机受制于功率密度和体积、重量等因素,往往无法达到电池最大充电电流需求。通过并联两个慢充机,能够实现大功率的交流慢充,例如,并联两个20kw慢充机,能够实现欧规双枪40kw交流慢充。

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一充电机141和第二充电机142通过车辆电机控制系统的冷却回路进行冷却。例如,对大功率欧规车载充电机的冷却回路可以采用整体式设计,水泵、管路可采用并联回路,按充电冷却需求针对性运行相应冷却回路,起到节能作用。

在第一交流充电枪102插入第一交流充电座12时,第一交流充电座12激活第一充电机141,并唤醒第一交流充电座12标识对应的欧规慢充充电流程。在第二交流充电枪112插入第二交流充电座22时,第二交流充电座22激活第二充电机142,并唤醒第二交流充电座22标识对应的欧规慢充充电流程。

电池管理系统5若确定车辆的充电方式为交流双枪慢充方式,则在第一交流充电座12激活第一充电机141以及第一交流充电座12的标识对应的慢充充电流程,和第二交流充电座22激活第二充电机142以及第二交流充电座22的标识对应的慢充充电流程后,分别向第一充电机141和第二充电机142发送充电指令。电池管理系统5同时执行两个欧规慢充充电流程,同时,电池管理系统5控制高压柜6内的两路充电接触器闭合,实现欧规交流慢充的双枪充电。

电池管理系统5若确定车辆的充电方式为交流单枪慢充方式,则向第一充电机141或第二充电机142发送充电指令。电压和电流与现有欧规交流单枪慢充一致。

在上述实施例中,通过并联两个充电机,采用一个电池管理系统内部程序设计,为双充电流程双慢充id实现欧规慢充双枪大功率功能,极大提高慢充效率,满足在无欧规快充桩情况下的车辆使用能力,具备极高的应用价值,极强的改造便利性,极高的使用可靠性,提高了欧规慢充的充电速度和效率,缩短慢充时间,可以极大拓展适用市场范围和应用场景。

该实施例中,还能够实现国标慢充的并联双枪大功率充电方案。

在本公开的另一些实施例中,如图4所示,第一充电座1和第二充电座2为快慢充一体式充电座。即第一充电座1和第二充电座2采用combo(组合)接口。实现单组或双枪并联的快慢充功能,可以让充电座布置更集成化,有别于现有的所有单插座组合的双枪方案,节约空间的同时,也充分利用一体化的电子锁,节约电子锁数量和控制线路,简化电子锁控制方案。

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一充电座1和第二充电座2为直流快充和交流慢充分体式充电座。

在本公开的另一些实施例中,保护一种车辆,该车辆例如为新能源电动车,包括上述实施例中的双枪充电系统。

图5为本公开的双枪充电方法的一些实施例的流程示意图。

在步骤510,第一充电座接收第一充电桩通过第一充电枪输出的电流,第二充电座接收第二充电桩通过第二充电枪输出的电流。

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一充电桩和第二充电桩为直流充电桩或交流充电桩。

在步骤520,第一转换器实现第一充电座中的第一通讯方式与电池管理系统的第二通讯方式之间的转换,第二转换器实现第二充电座中的第一通讯方式与电池管理系统的第二通讯方式之间的转换。

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一通讯方式为电力载波通讯方式,第二通讯方式can报文通讯方式。

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一转换器和第二转换器实现充电流程的转换,例如,将欧标充电流程转换为国标充电流程。

在步骤530,电池管理系统控制高压柜内的一路或两路充电接触器闭合,以便对车辆中的电池进行单枪或双枪充电。

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一充电桩和第二充电桩为直流充电桩,电池管理系统若确定车辆的充电方式为直流双枪快充方式,则判断第一充电桩和第二充电桩输出的电流大小是否满足电池的最大允许充电电流的二分之一,若是,则分别向第一充电桩和第二充电桩发送输出满足当前电池充电电压且最大允许充电电流的二分之一的充电电流的充电指令,否则,分别向第一充电桩和第二充电桩发送输出充电桩最大供电电流的指令,即当充电桩功率不足以提供电池的最大允许充电电流的二分之一的电流时,则按照充电桩最大供电电流执行充电。若确定车辆的充电方式为直流单枪快充方式,则向第一充电桩或第二充电桩发送充电指令。

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一充电桩和第二充电桩为交流充电桩,电池管理系统若确定车辆的充电方式为交流双枪慢充方式,则在第一充电座激活第一充电机以及第一充电座的标识对应的慢充充电流程,和第二充电座激活第二充电机以及第二充电座的标识对应的慢充充电流程后,分别向第一充电机和第二充电机发送充电指令,其中,第一充电机将第一充电桩输出的交流电转换为满足电池电压和不高于电池最大允许电流二分之一要求的直流电,以及第二充电机将第二充电桩输出的交流电转换为满足电池电压和不高于电池最大允许电流二分之一要求的直流电,其中,车载充电机受制于功率密度和体积、重量等因素,往往无法达到电池最大充电电流需求。电池管理系统若确定车辆的充电方式为交流单枪慢充方式,则向第一充电机或第二充电机发送充电指令。

在上述实施例中,双枪充电系统包括两个充电座、两个转换器、一个电池管理系统和高压柜,通过转换器实现了通讯方式的转换,通过电池管理系统能够控制双枪充电或单枪充电,提高了充电效率,解决了欧规无双枪快充以及双枪慢充的弊端。

至此,已经详细描述了本公开。为了避免遮蔽本公开的构思,没有描述本领域所公知的一些细节。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上面的描述,完全可以明白如何实施这里公开的技术方案。

可能以许多方式来实现本公开的方法以及装置。例如,可通过软件、硬件、固件或者软件、硬件、固件的任何组合来实现本公开的方法以及装置。用于所述方法的步骤的上述顺序仅是为了进行说明,本公开的方法的步骤不限于以上具体描述的顺序,除非以其它方式特别说明。此外,在一些实施例中,还可将本公开实施为记录在记录介质中的程序,这些程序包括用于实现根据本公开的方法的机器可读指令。因而,本公开还覆盖存储用于执行根据本公开的方法的程序的记录介质。

虽然已经通过示例对本公开的一些特定实施例进行了详细说明,但是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应该理解,以上示例仅是为了进行说明,而不是为了限制本公开的范围。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应该理解,可在不脱离本公开的范围和精神的情况下,对以上实施例进行修改。本公开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来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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